徐瑞丽:我的合法诉求,周口市川汇区法院不依法判决为哪般?!

2024-08-17 16:46:46  来源:百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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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漯河一女法官被害的背后是一系列的社会病态问题,如今越闹越大,影响全国。如果法律不能给老百姓带来公正,我相信这样的案例会越来越多。

     请大家看看我的遭遇吧:

    我叫徐瑞丽,是周口市商水县张庄乡的一名合法纳税公民。

   我的遭遇应验了自古以来民间流传的“穷死别做贼,冤死不告状”这么一句话。

    我于2021年2月份一次性付款购买了周口市永威东棠的商品房,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2023年7月30日。但是,由于开发商私挪用房款到别处,导致房子没有钱建设,更不能如期交付,这是开发商严重违约。

    无奈之下,我和其他业主多次去售楼部讨要说法,并去市政府维权处理。但是,事情一拖再拖,3年多过去了,楼盘从2022年至今无一人施工,我和其他业主住房也已遥遥无期。

    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,我只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。2024年6月,我向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起诉,依法维权。该法院在2024年7月11日立案成功,2024年7月22日开庭。

    我的案子,按照合同约定,开发商不能如期交房,而且目前无一人施工,已经造成严重违约。然而,开庭时传唤开发商,开发商拒不到庭。明明所有的证据都有利于我,却被法官歪曲事实,判我败诉。其判决书更是荒唐,说什么“以鉴于本案系涉众性问题楼盘所引发的纠纷,相关纠纷涉及法律关系多、人员多,同时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,非单一法律问题,政府及银行相关部门也在积极对接并推动案涉问题楼盘的化解工作。为统一实质化解涉案问题楼盘纠纷,结合目前的形势政策,本案应先由政府有关部门处理为宜”,并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二条、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三项、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故在本案中裁定驳回我的起诉。这样一个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理由驳回诉讼,我个人第一没有联合其他业主一起上诉,也没有聚众闹事;第二我们已经多次向政府部门求助无果后,我才起诉的。一审法官刘勇没有任何法律条文和政府文件,明知违法而为之。

    令我不能接受的是,这样的判决结果听法官解释是周口市人民政府不支持判决。我要问如果是政府行为,政府的文件在哪里?依据的是哪条文件和法律?我的合理起诉为什么被驳回?为什么不依法判决?是否是受贿后才明知违法而为之?法官为什么徇私舞弊、枉法裁判?种种疑问让我真切体会到打官司难,难于上青天!!!

   我打官司的原因是,我一直认为法院应该为受害者、为弱者鸣冤,所以我相信法律、相信法官。但是,我没有想到的是,川汇区人民法院却让冤者付出的代价更大。同时,从最近发生在漯河市一村民杀害法院一女法官这样一起恶性案件中,我也明白了有些人宁愿走极端也不愿意打官司的原因。如今,我已经准备上诉,如果上诉的结果还是如此,我是不是也像漯河市那个村民一样去走极端?因为这个社会的不公,我看也只能去走极端维权了。当然,我也知道走极端维权的严重后果;我更知道中国是法治社会,朗朗乾坤绝对不允许个别法官胡作非为!我相信政府、相信法律,更相信社会的支持,我会与法院的邪恶势力抗争到底,还我一个公道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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